2005年9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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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事 逃逸 顶包 骗保
一起交通事故的关键词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张永睿

  因为一个神秘的举报电话,使得两年前发生在杭州西湖区龙坞乡的一起交通事故真相大白,看似普通的一起交通事故,原来是涉嫌交通肇事、包庇、诈骗罪的连环案件。近日,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洪华涉嫌交通肇事罪、陈玉山涉嫌包庇罪和诈骗罪、黄文华涉嫌包庇罪,依法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西湖法院于9月9日公开审理了此案。
    
  大货撞死妇女逃跑又去“自首”
    2003年8月19日18时15分左右,在杭州西湖区龙坞农村信用社门口,一辆满载货物的东风大货车将正在由西向东过马路的一位年约50岁的妇女撞得头破血流,妇女当场倒在马路中间不省人事。肇事的大货车司机弃车逃逸。
    让当地交警部门感到奇怪的是,当晚21时左右,自称是肇事司机的余杭人黄文华在逃逸3个多小时后,又主动和车主陈玉山来到交警部门“自首”。
    黄文华拿出自己的驾驶证,承认是自己开车撞人后逃跑的,而陈玉山则拿出了该车的行驶证,承认是该车的车主。
    第三天,被撞妇女因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交警部门认定司机黄文华和妇女负事故同等责任,车主陈玉山向死者家属赔偿了各种费用计15万余元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黄文华免于刑事处罚,于是此案了结。
    
    “顶包”还嫌不够再去实施诈骗
    事隔一年后的去年10月初,余杭警方接到群众举报,称当时驾车撞人的司机并不是当天晚上前往交警部门“自首”的黄文华。
    于是,警方依法传唤了黄文华和陈玉山。两人承认了是由黄文华顶替其堂弟黄洪华接受交通事故处理的事实。此后,真正的肇事者黄洪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并对交通肇事一事供认不讳。在审查期间,西湖警方不但查实了黄文华“顶包”的事实,还查实了车主陈玉山伪造车牌违法营运,且利用这起车祸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。
    35岁的黄洪华是给在本村开矿的陈玉山开车运货的。当时他开的车是陈玉山在2002年春节期间买的一辆报废车,经拼装后用于拉货。陈当时还向他人借了一个车牌,并找修理铺的人又敲了一副一模一样的车牌,且堂而皇之地挂到了拼装的车上。
    2003年8月19日18时15分左右,没有驾驶证的黄洪华正是开着这辆经拼装的报废车撞上了那名妇女。
    事故发生后,黄洪华看到伤者头部在流血,一动不动倒在马路中间,就让和他一起跑运输的徐某报了警,黄洪华自己则弃车逃逸。随后,黄洪华打电话给车主陈玉山,说自己出了车祸,想把堂兄黄文华的驾驶证取来。
    陈玉山挂了电话后,当即赶到黄文华家取了驾驶证,又来到他借车牌的人家,要来了真实的挂该车牌的车辆行驶证。然后,陈玉山、黄文华、黄洪华3人在车上密谋开了。
    车主陈玉山说,因为黄洪华没有驾驶证,而且所开的车又是报废后的拼装车,现在出了事故,黄洪华可能会被判刑,要坐牢,希望让黄文华顶替其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理,并说会赔偿黄文华的损失。黄文华和黄洪华答应了。于是,3人当即开始在车上进行了“预演”,陈玉山让黄洪华把当时开车的情形对黄文华说了两遍。
    事故处理完毕后,车主陈玉山由于赔了15万余元,心有不甘,他想到了被假冒挂牌的那辆真实的车辆是在保险公司投过保的,于是就用那些真实的资料去保险公司为他的假冒车辆“理赔”,且顺利地获得了保险公司赔付的45000余元。
    纸是包不住火的,去年10月,因群众举报,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。9月9日,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据悉,法院未当庭进行宣判。